分离的伤痛

  • 2015年8月7日
  • 德中心理

 

分离的伤痛

——自恋型人格探源

(一)

小云:我们上次提到,临床心理治疗概念上的自恋者,也就是“自恋型人格患者”,不管是幸运的自恋者还是不幸的自恋者,他们寻找到一个合适的母体(自体客体),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说自恋者必须成长,是否意味着他们心理不成熟?

向程:当然,自恋者的心理往往极不成熟。从心理年龄角度说,自恋者是非常小的,也是非常幼稚的,估计大概只有几个月到一岁半左右吧!不过,我说的仅仅是他们在亲密关系中的表现,并不涉及当事人与亲密关系无关的其他方面。

许多朋友都喜欢玩心理年龄测试游戏,以为这是一个笼统地描述。实际上,说你心理年龄小,仅仅是指某一方面,并不代表你的整个人格。当然,你也不要因为说你小就高兴地以为是说自己年轻。走出心灵的童年,是心理成长的任务。

小云:这个我知道!不过我有些不解,您为什么那么肯定地说,自恋者(在亲密关系中)的心理年龄只有一岁半?

向程:自恋是发生在婴儿时期的一个问题。如果我再精确一点说,自恋者的心理年龄只有6——18个月大小,最多只有两岁。这不是什么判断,而是基于心理分析。要知道,自恋者之所以有我们曾经讨论到的那些心理特征,与这个人的基因遗传无关,而几乎完全是后天养成的。只不过,导致这样的结果的事件,集中发生在孩子6——18个月这个年龄阶段,而且与父母的个性有关。

小云:原因是什么?

向程:简单地说,是因为“分离的焦虑”与“转换型内化失败”。其中,“转化性内化”是海因兹·科胡特自体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我们放到稍后再讨论。

小云:那么,怎么理解“分离的焦虑”呢?

向程:“分离的焦虑”泛指一个孩子处在与母亲分离状态时的恐惧和不安。这是一个稍微有些专业的问题。让我们回到一个人的幼年吧!

一个孩子哇哇坠地来到这个世界,在最初的几个月里,孩子是不能够区分自己的身体与母亲的身体的。譬如,他并不知道眼前的一双手是自己的手还是妈妈的手,他没有自己的身体界限感,他和母体(母亲)处在共生状态,没有区分,这就是精神分析所说的“母子共生期”。

实际上,如果细致划分,孩子在十月怀胎期间和刚出生后的4——6个月里,和母亲处在“绝对共生状态”,叫“绝对共生期”。到了4——6个月左右,孩子进入第二个阶段,我把它称之为“相对共生期”,这个阶段,孩子通过“知觉反馈”逐渐有了关于自己身体的边界感,他觉察到有些是妈妈的身体器官,有些是自己的器官。这种边界感一旦产生,孩子就开始了和母亲分离的过程,伴随这种分离孩子会产生焦虑。

一般来说,相对共生状态会在两岁左右结束。而4——6个月之前的婴儿,因为没有边界感,还不能区分自己和母体,处在懵懂状态,即使陌生人抱来抱去都不会哭的。但要是一个8个月大小的孩子,就会出现恐惧不安,他们害怕和母亲的分离,没有母亲在场孩子会觉得害怕、不安全。

小云:啊,好像是这样的。这和雅克·拉康所谓的“镜子阶段”或“镜像阶段”有什么不同?

向程:我想大体是一致的,只是在时间划分上有不同的见解。一个1岁左右的孩子会对镜子产生浓厚的兴趣,他通过照镜子来确认自己的形象。不过,一只小狗也会这样做,只是它不一定能找到一面镜子,常常是在池塘边或小河边的水中映照自己的形象。孩子和小狗通过这一行为逐渐把自己和这个世界区分开来。

婴儿的自我边界感的确立,是一个逐渐发生的过程,也是一个自然发生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会在18个月至两岁前结束。所以我们常常看到,正常情况下,两岁以后的孩子对陌生人的恐惧感很弱,他们完全可以在和母亲分离的状态下和其他的小朋友自由自在的玩耍。

小云:从共生到分离(我说的是相对共生期),既然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我想知道,为什么自恋者已经进入成年,还保留了婴儿时期的心理特征——分离的焦虑?哪些因素会干扰这个自然过程的开始和结束呢?

向程:创伤!心理创伤是一个人的心理年龄停留在过去某一时刻的唯一原因。自恋型人格患者在6——18个月母子相对共生期的各种心理创伤,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溺爱”和“过度保护”,二是“关爱欠缺”和“母子情感断裂”。不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形成自恋型人格。

小云:哪些事件属于溺爱和过度保护?哪些事件又属于欠缺和关系断裂?您能不能具体的列举一些婴儿养育事件,以便我们能直观的理解这一概念。

向程:第一种情况——溺爱与过度保护。譬如:

 ——孩子一哭,妈妈就把他抱在怀里不放,以至于这个孩子不能够独自躺在摇篮里,不适应和母亲哪怕一刻的分离。许多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带出来的孩子,就有这个问题。

——孩子有什么需要,母亲马上做出反应,譬如,孩子饿了要吃奶或要喝水,不给孩子任何“等待”时间,“立即”、“马上”给予满足,以至于孩子每天要不断喂奶七、八次以上。

——母乳喂养超过一岁半仍不断奶,有些孩子可能吃母亲的奶到三岁。当然,这种情况现在已经很少见了,这也是溺爱。

——孩子一岁左右开始学步,母亲怕孩子摔跤跌伤,不让孩子独自走路,或者看到孩子爬得太高,母亲惊慌失措,直接终止孩子的各种能够“冒险”尝试,这是过度保护。

——孩子已经满一岁了,母亲还一门心思全职在家带孩子,母亲的注意力一刻不离开孩子,寸步不离,常常为孩子的生病发烧焦虑万分,这都是过渡关注。

——出于安全考虑或者某些宗教禁忌,禁止孩子照镜子或其他可能观察自己容貌、检验自己的能力的行为,等等。

总之,在这个阶段,凡阻碍孩子成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控制行为,都属于溺爱与过度保护的范畴。

溺爱不是爱,而是控制。从心理学角度说,受到过渡满足、过度保护的孩子,实际上也是处于被过度控制状态,他们难以形成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对母体产生强烈的情感依赖,并逐步定格为“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特征。举个例子,一个被母亲溺爱出来的孩子,可能因为母亲没有马上满足他买一块巧克力的要求而大哭不止,但他就是不能够走到旁边的舅舅身边,请求舅舅给他买想要的那块巧克力,这就是依赖导致的能力丧失——他们专注于一个母体而不能很好地整合其他的社会资源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在成人自恋者身上仍然表现得很充分。

小云:(笑)我们好像是在教妈妈怎样养育孩子哈!不过,我记得有一位比较有名气的精神分析心理治疗专家到成都讲学,他主张母亲对待婴儿要无条件的满足,特别是要在第一时间满足孩子的各种需要。这和您说的似乎不同。

向程:嗯——,您说的那位专家我知道,但我更清楚他为什么要强调“无条件”满足孩子的需要。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在幼年缺少母亲照顾的人,基于个人投射和补偿需要而不是理性思考,他倡导“第一时刻无条件满足”就变得可以理解了。

实际上,婴儿的确需要母亲好的照顾,但需要的是一种有规律的、稳定的照顾和细心的关爱。母亲“稳定的照顾”这是一个人建立基本安全感的前提,但这绝不等于说婴儿需要“过度满足”。学会等待,忍受适度等待的焦虑,是一个人心理成熟的必要前提条件之一。这几乎也是个哲学课题,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不需要等待,那么人类的一日三餐就应该改成一日多餐了。一天吃个三、五十次才算是“第一时刻无条件满足”啰!

小云:对!我想,就独生子女来说,母亲对于孩子的过渡关注、过度满足和过度保护,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按照您的说法,母亲们,还有那些望子成龙的父亲,他们可能因为担心自己“唯一的产品”(独生子女)报废而焦虑重重,您说呢?

向程:事情就是这样,也许这就是这个社会自恋者也来越多原因之一,以至于自恋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不过另一个因素也不可忽视,那就是关爱欠缺和母子情感断裂。譬如:

——孩子出生几个月以后未满1岁,母亲由于职业压力或性格原因,疏于对孩子的抚养,交由小保姆照顾或送到孩子的奶奶或姥姥处养育。

——婴儿哺乳期,母亲没有对孩子进行母乳喂养(不论是什么原因),母亲也不知道或不习惯和孩子亲近,孩子与母亲缺乏亲密接触与情感交流。

——孩子不足1岁就与母亲分床睡,有的干脆生下孩子就放在摇篮里养大,或者过早送婴儿到托儿所代管,孩子与母亲之间缺乏充分的接触。

——刚生下孩子几个月,父母离异,孩子交由男方抚养成人。

——孩子才几个月大小就被父母遗弃,被人领养的孩子。

——母亲尽管亲自养育孩子,主观上很尽责,但却“情绪化的”对待孩子的哭闹,惩罚、拒绝、排斥孩子的各种生理与心理需要,等等,也会导致自恋。

小云:我觉得,在母子关系断裂的情形中,孩子就好比一个刚长出来不久的青苹果,被人强行从树枝上摘下,结果这个苹果停止了生长,再也变不成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了。以至于这个青苹果——,他强烈的向往枝头的绿叶与枝干的养分,他只有一个愿望,重新回到枝头接受母体的养育!是吗?

向程:是的。自恋者就像一个花谢之后刚刚结出苹果,一个很小的青苹果!

其实,婴幼儿时期的这些创伤因素,有一些说起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对几个月大的婴儿来说,确有重大影响。著名的作家罗曼·罗兰说:“生命不是一个可以孤立成长的个体。它一面成长,一面收集沿途的繁花茂叶。它又似一架灵敏的摄像机,沿途摄入所闻所见。每一分每一寸的日常小事,都是织造人格的纤维。环境中每一个人的言行品格,都是融入成长过程的建材,使这个人的思想感情与行为受到感染……”。

由于缺少了父母的关爱或者受到父母的过度保护与控制,母子共生期的孩子“与母体的分离”的心理成长过程受到抑制。这是自恋型人格的根源。

(二)

小云:一个由父母溺爱、娇宠、过度保护出来的自恋者,和一个缺少父母良好的照顾或亲子关系丧失、断裂导致的自恋者,这两种情况,其结果有什么不同呢?

向程:区别很大!过去我曾谈到过,自恋者的共同心理特征是“边界模糊”、“无助与控制”、“专注与依赖”,等等。不同的是,溺爱和过度保护造成的自恋者,形成“自我中心”型人格特征,他们是别人心理空间的主动侵略者;而关爱缺失和亲子关系断裂的自恋者形成“被动依赖”型人格特征,他们是被动的受控者,他们专注地依附于某一对象,并在受控与依赖中获得虚假的安全感。但是,不论是那种情况,自恋者内心深处总是无力和沮丧的,他们缺少真正的自我,缺少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获得心理满足的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种类型的自恋者,他们看待这个世界时会更多地使用“反映性移情”,也就是说,当他们幸运地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时,就会觉得自己是完美无缺的——那是一种虚假的自我感觉良好。换句话说,他们在现实的亲密关系中复活的是一个夸大性的自我,而把不完美和缺陷归因于外部世界,把完美归因于自己,以此维持一种婴儿期原发性自恋状态。当一个患者告诉你他是一个天才,只不过因为机遇不好才没有作为的,只不过因为生不逢时才怀才不遇的,这就是反映性移情。这种人我们可以戏称为:给你一缕阳光你就会绽放,给你一点掌声你就会歌唱!

第二种类型的自恋者,他们看待这个世界时会使用“理想化移情”,他们对自己的内心感受与第一种情况相反,自我感觉是不完美的(当然这种不完美也是不客观的),他们倾向于把完美归因于外部对象,把缺陷归因于自己。当他们受到对象的关注时,所复活的是一个古老的客体——理想化的父母意象,他们会觉得,这个关注我的母体是了不起的,并努力维持与这个母体(自体客体)的合并,一旦与其分离,就感到无力和空虚。一些患者,当治疗师对他们保持一定程度的情感关怀时,他们会一下子觉得他的治疗师非常非常的优秀,非常非常的超能,并毫无依据地认为治疗师就是他的主宰、上帝、恩人、可以依靠的大树!凡此种种,就是理想化移情。

小云:自恋者为什么会专注于亲密关系的某一对象,而不能利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

向程: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去考察自恋者在婴儿时期和母亲的关系了。

小云:父亲呢?我发现在讨论自恋这个话题时,您很少提到父亲!难道自恋的形成与父亲无关?

向程:嗯,当然不是。父亲的功能在孩子三岁左右之前一般是附注于母亲的。也就是说,孩子在共生阶段并不能确切地区分母亲与父亲的不同,他们把父母看成一个整体。由于养育婴儿的责任通常由母亲承担,因此,这个阶段的心理学理论集中讨论母子或母女关系,较少专门涉及父亲。实际上,孩子在情感态度上把父母区别对待,一般是在3岁以后的事情,特别是3——6岁的“俄狄浦斯阶段”和漫长的“青春期”,父母在家庭中的不同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小云:当孩子处在6——18个月的相对共生期时,父母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对待孩子,才不会导致自恋?

向程:主要是创造一种成长的条件,帮助孩子顺利地完成“转换性内化”,进而完成母子之间的分离。我这里使用了一个专业术语——转换性内化,也可以叫做“补偿性内化”。当孩子处在“夸大性自我”状态时,总是要求父母做出即时的反映(关注与表扬);当孩子处在“理想化父母”自我感觉当中时,总是倾向于要父母代替他搞定一切(控制与依赖)。不管那种情况,孩子的注意力是完全指向父母的,他们把母体当成唯一的客体来依赖,甚至当成自己的一部分来依赖。转换性内化的核心涵义是:父母给出一个非创伤性的“响应性失效”行为,推动孩子的核心自体的形成。

小云:这很难理解啊!什么是响应性失效?心理学家发明这些专业词汇的意义可能是为了说明问题。不过,我仍然不太明白“转换性内化”和“响应性失效”是一个怎样的过程?

向程:是,我也常常面临同样的难题!过度关注、毫无分寸的夸奖自己的孩子,就是在满足孩子的反映性心理需要,而溺爱和过度保护孩子则是在满足了孩子的理想化父母的心理需要,并客观上限制了孩子自身能力的发展。我想,转化性内化的意思是指,在孩子达到一定的年龄阶段(通常是一岁左右)的时候,要逐渐取消对孩子的关注,并且对孩子控制父母、依赖父母的各种行为不做出反应,不予满足,从而促进孩子独立个体感觉的形成。

小云:但是,要是父母不满足孩子的要求,孩子可能就会发脾气或者哭闹起来,很多母亲碰到这种情形,往往很苦恼,不知道怎样做才合适。

向程:理性的做法是给出一个非创伤性的中立反应,非创伤性中立反应就是一种典型的“响应性失效”行为,其要领是,父母不仅要取消对孩子哭闹行为的关注,而且要取消父母自己的负性情绪。对待这样的孩子,你既不要讨好也不要愤怒,让孩子自己哭一会儿,他自己就会慢慢平静下来。如果母亲以生气来拒绝孩子、惩罚孩子,就是一种创伤性拒绝。当然啦,如果母亲马上将孩子抱在怀里,满足孩子(不愿和母体分离)的要求,那也是创伤性的满足,并形成依赖。

要知道,非创伤性中立态度,是一个人早期完成和母体分离的前提条件。我们常常看到那些母亲第一次送1——2岁左右的孩子去幼儿园的情景,孩子在幼儿园又哭又闹,不吃不喝,有的甚至哭上整整一个星期。对于母亲们来说,那段日子真难熬,许多母亲因承受不了对孩子的心痛,一遍又一遍地将孩子中途接回家来,以至于孩子都五、六岁了,还一刻不能离开母亲,这就是转换性内化过程出了故障。

小云:这样的故障在现阶段子女教育中经常发生!这个“转换性内化”过程对孩子的心理成长有什么重要意义?

向程:我想,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双亲“非创伤性响应失效”有助于推动孩子独立自我的形成。通过这一过程,儿童从父母那里撤回理想化的自恋投注,母体(自体客体)的功能逐步被孩子自身的功能所代替,孩子夸大性得到修正,并导向现实的追求,产生雄心和自尊。过去曾被理想化的父母则被转化为双亲图像,保存在一个人的记忆中,形成理想化的自我。

海因兹·科胡特说:“在一个健康的非自恋的人格中,自体的夸大性得到了修正,并被导向现实的追求。被改造和被结合的夸大性自体转而为自体提供能量,造就雄心和自尊。这样,理想化的客体或双亲意象被内化为理想化的超我,取代过去由理想化的客体所完成的功能。这一过程被称之为转换性内化。”

小云:看来,在婴幼儿时期怎样对待孩子,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我想,既然父母对孩子的自恋型人格形成有重大影响,那么,什么样的父母会导致孩子的自恋呢?

向程:当然是自恋型的父母啊!父母的自恋会导致孩子的自恋,这就是存在于家庭系统当中的文化遗传,也是家庭系统动力的结果。因为,在婴幼儿阶段,一个自恋的父母会倾向于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一部分,他们总是在孩子身上看到自己幼年的影子,这就叫自恋型投射。这个现象通常发生在同性别亲子关系当中,也就是“母女关系”或“父子关系”当中。实际上,即使孩子已经到了青春期,这种“母女同体”或“父子同体”的现象仍然不少。譬如,一位14岁的初三女孩,仍然和自己母亲睡在一张床上,就是一个例证。

小云:您强调了相同性别的亲子之间的依赖,如母女同体现象。是否可以说,在异性别亲子关系中,不存在这个问题?

向程:不!自恋型的亲子关系,多数是“母女同体”和“母子同体”,只有少数是“父女同体”和“父子同体”,不过,这并不是因为性别原因,而是源于家庭气氛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养育孩子的责任通常由母亲承担,所以,在自恋型依附关系中,最常见的是“母——女”模式,然后是“母——子”模式,最后才是“父——子”和“父——女”模式。毕竟父亲充当婴幼儿养育者是少有的现象。

(三)

小云:精神分析强调一个人的早年经历对个人成人以后的行为的影响,您认为,自恋是一个起源于6——18个月相对共生期的创伤,一个关于亲子关系方面的创伤,那么,是否可以说,自恋型人格的形成与这个人以后的经历,特别是青春期经历关系不大?

向程:不完全是这样的。应该说,自恋起源于“相对共生期”的创伤性成长环境,但以后的经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或减弱一个人的自恋倾向。早期的经历会深刻地影响一个人以后的生活,但一个人以后的生活,对早期经历的创伤又有继续推动或修复修通作用。

不过,我们要注意,相对于创伤性的事件而言,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考察创伤性的家庭环境上,如父母的个性特征、父母婚姻模式、父母对孩子的养育态度等等。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由父母性格、婚姻模式、亲子模式、养育态度所构成的家庭环境因素,并不会因为孩子的长大而又根本性的改变。

小云:您的意思是——,自恋者所处的家庭环境,在他成长的不同阶段通常不会有明显的改变,创伤是由家庭亲子环境累积叠加出来的。是吗?

向程:对。一个控制型的母亲会在孩子成长的整个过程中都倾向于控制,一个疏离型的母亲则倾向于忽略孩子的存在,这是人格的惯性,除非当事人接受心理辅导专业帮助。譬如,一位不太愿意养育孩子的母亲,他可能会更看重工作与事业。结果呢,孩子出生不满3个月,就把孩子交给保姆或者送到托儿所,这就构成亲子之间情感欠缺。孩子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母亲把孩子送到学校住读,周末才把孩子接回家。以后从初中到高中,孩子都一直离开自己的父母独自生活。当然,这个孩子成人以后就会有严重的自恋型人格障碍,而且与成长的每一步都有关联。

小云:我还想请教一个问题。在临床心理分析方面,自恋型人格与边缘性人格障碍是否存在诊断上的鉴别要点?自恋与移情性神经症又有什么不同?

向程:有区别。自恋性人格患者已经获得了一个具有整体感的紧密结合的自体和一个紧密结合的古老客体——理想的双亲,只是没有完成“转换性内化”后的自体与客体的分离,因此患者可以与治疗师建立一种关系——自恋性移情关系。通过治疗师对患者的“重新养育”获得与理想化双亲的分离和独立。

边缘性人格障碍属于精神性人格,是“精神性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的前阶段。与自恋不同的是,边缘性人格障碍患者并没有发展出一个稳定的自恋性结构,也就是说,没有一个与自己紧密结合的母体(自体客体),也就没有一个紧密结合的自体,自体处于“混沌——分裂”状态。导致边缘性人格障碍的亲子关系方面的原因,可能是在出生后的0——6个月“绝对共生期”丧失母体。如孩子刚刚出生母亲就去世,或者被父母抛弃沦为弃婴,私生子在孤儿院长大等等。因此,他们使用幻觉或妄想去抵制分裂感和理想化的客体丧失。

移情性神经症则是另外一个问题。患者通常有一个紧密结合的自体,有一个独立的和完整的自我心理结构,而且在心理上完成了与母体的分离,其行为和情绪障碍主要是退行性障碍。即:力比多指向童年的客体。譬如一个曾经在俄狄浦斯阶段(3——6岁)受到母亲的不公正对待导致对母亲怀有潜意识怨恨的男人,他可能会表现为用“讨好”和“拒绝”等自相矛盾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女朋友:一会儿要和对方分手,一会儿通过承认错误要求和女朋友和好。这就是一个移情性神经症症状。在这个症状中,女朋友是自己童年时期母亲图像的替身,自己就是那个没有长大的儿子。

所以我们说,在神经症患者的心理结构中,自体与客体是相分离的,他们的问题仅仅是,为了回避这种力比多指向(对母亲的愤怒),在一个错误的时间(现在而不是童年)、针对错误的对象(女朋友而不是母亲),用某种伪装的方式(自圆其说的理由)或神经质症状(不可思议的行为),表达了某种(属于儿童时期针对母亲的)正常情绪和情感。(南岛)


咨询顾问微信二维码